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各级政府和领导处理有关民族问题的认识水平、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少数民族在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许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
为了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贡献的模范人物,市委、市政府将“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列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常设项目之一,制定了《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每五年召开一次首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1984年以来,先后召开了四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有42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746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有78个模范单位,66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和国家民委的表彰。他们已成为首都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力量,并为首都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如人民满意的牛街派出所、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成为北京市清真支柱企业的华天饮食集团公司、产品占据国内市场并远销国外的星光影视集团等,他们是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缩影。
民族团结村
民族团结院
历届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