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民族学校和托幼园(所)的设置(备案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DMZ001-2002(北京行审D类民族001-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核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3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书面申请。须注明学校名称、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学制、学校规模、名称、校址、师资情况、领导体制、生源、教学内容等主要内容;
院校的组织机构和主要领导人员名单;
院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教师人员情况说明,包括教师人数、职称、少数民族教职工人数等情况;
办学条件和院校基本建设规划;
学校少数民族师生人数、族别和占学校比例;
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和负责民族工作的干部名单及情况。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备案
(一)、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在校生中少数民族的比例是否符合我市有关民族学校的要求;
学校领导中是否有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专职管理人员是否是少数民族;
是否有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保障性规定和措施;
教学计划中是否有针对本民族学校少数民族情况进行必要的民族常识教育的安排。
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告之
本岗位责任人:同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3个工作日